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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转作风、强本领、重实干、勇担当”专项行动和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全省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等相关要求,积极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进一步教育引导驻在单位领导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受警醒,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党组)扛牢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筑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防线,7月24日,州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对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州司法局三个联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会,会议通过解读政策文件、讲授廉政党课、集体廉政谈话、表态交流发言、签订谈心谈话表等形式进行。
会上,州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童应芳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了解读。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省州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吕刚书记对贵南县公安局发生的15起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作出的批示要求以及各联点驻在单位和班子成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近年来政法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从理想信念上树标杆、遵规守矩上作表率、敢于担责上树榜样、清廉家风建设上带好头等方面进行了廉政授课。
州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童应芳围绕领导干部“思想意识、责任担当、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六个方面与三个联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要求领导干部要从五个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一要秉公用权,争做廉洁自律的模范。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各项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自觉执行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慎独、慎微、慎言、慎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二要规范用权,争做发扬民主的模范。领导班子成员协助主要领导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依法行使职权,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决不允许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强化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决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三要履行职责,争做落实“一岗双责”的模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分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履行好对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行使权力、落实责任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监督责任。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搞好本部门、本系统或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要改进作风,争做勤政为民的模范。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秉公用权、廉洁自律。严格执行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若干措施和海南州委改进作风“十条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优异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五要防微杜渐,争做遵纪守规的模范。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党纪党规,努力践行标准,守住底线。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积极主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开展述责述纪述廉,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会上,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负责同志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将认真按照本次集体谈话要求,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从严履行好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实现“两个责任”的同频共振。
会上,签订了《廉政谈话登记表》《谈心谈话登记表》,印发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应知应会手册》。(州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